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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女腌尸案是面照妖镜
发布时间:2018-01-12 16:02  来源:中国反邪教网  【字体: 】  浏览次数: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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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据中国反邪教网14日讯:当地时间20171229日,美国俄亥俄州华裔夫妇杀女腌尸案宣判,将5岁女儿赵艾莉殴打致死并藏尸自家餐馆冰箱的30岁华裔女子陈明明在认罪后被判22年刑期。陈明明被控谋杀、危害儿童和篡改证据等罪名。

  我国有句俗话叫“虎毒不食子”,身为母亲的陈明明却对自己亲生女儿犯下了“阳光下的罪恶”,颠覆了母爱的本能,滑向了伦理亲情的对立面。“冰冻三尺,非一日之寒”,是什么把她的心性扭曲成这般畸形?美国“新闻网第五频道”网站(Newsnet5.com2017111日报道称,联邦法庭案宗显示,2009年陈明明申请政治庇护,声称因她与“法轮功”有关系,受到了中国政府的“迫害”。美国检察官网(inquisitr.com2017113日报道称:“讽刺的是,陈明明声称自己是兜售‘真善忍’教义的‘法轮功’的信徒。”

  看到这里,事件的原委也就不言而喻了:人和事,只要沾上了李洪志和“法轮功”,也就必然变得荒诞不经了。我们不妨用“照妖镜”看看“法轮功”鼓吹的“真善忍”的真实嘴脸。

  真,与幻相对,“真,不虚假也”,“真,正也”;常用词意是与客观事实相符合、正常。真要较真的话,陈明明自身很多地方是不真的:2009年,陈明明声称因她与“法轮功”有关系,受到了中国政府的“迫害”而申请政治庇护,被移民法官拒绝;2012年上诉被法官驳回,并在同年12月下令驱逐其出境,就此以不清楚的身份在美国生活;残忍杀害女儿并藏尸后,谎报假警称女儿失踪。扩展开来,陈明明自身以外的事实更是不正的:她所声称的“迫害”的“真相”,与我国政府依法治理和打击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严正事实严重不符;她信奉追捧的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所鼓吹的“法轮大法”“消业祛病”“法身保护”,更是蛊惑人心的弥天大谎。虚假的“真相”根本经不起事实的推敲。《说文》里解释:“真,仙人变形而登天也”,指道家存养本性或修真得道的人为真人。“法轮功”兜售的“真”,不但不能“上层次”“圆满”,反而只会扭曲人性走上不归路。

  善,与恶相对,本义“吉祥”,有“完好、吉、美好、善良、慈善、友好、好人、慎重、高明、擅长、修治”等义项,“善”具有深刻的伦理学、哲学和佛学内涵。陈明明所信奉的“法轮功”的“善”,却与真正的善有着云泥之别,截然相反:她用右拳多次重殴女儿头部,导致女儿口中流出绿色液体,随即没了气息,施以心肺复苏也回天乏术;然后伙同她丈夫把女儿的尸体装进一个厨房容器,用盐巴完全覆盖后,藏在餐馆冰箱上方。这种只有在影视剧中才会出现的镜头,竟然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,这就是陈明明所追求的“善”!纵观“法轮功”邪教的危害,陈明明案绝非个案:19991216日,辽宁辽河油田职工、“法轮功”痴迷人员佟岩用菜刀把6岁的女儿杀死在自家床上;2002422日,黑龙江伊春市44岁的“法轮功”痴迷人员关淑云,为求“圆满”“百日飞升”,实施“除魔”,亲手将不满9岁的女儿活活掐死……。这些血腥和罪孽,就是李洪志和“法轮功”所鼓吹的“善”!根据《说文》的解释,善的本义是像羊一样说话,像羊一样说话才不会吵架打架。“法轮功”所鼓吹的“善”,不但没有羊的温顺,反而有着邪恶而冷酷的狼性。

  忍,本义是忍耐、容忍、坚韧,也有衍生出狠心、残酷的义项。陈明明面对5岁的女儿,没有母亲应该有的忍耐、容忍的本性,反而释放出放纵、暴躁、狠心、残酷的魔性,令人细思极恐。再纵观“法轮功”的邪恶,2005930日,河北阜城县古城镇西火星堂村“法轮功”痴迷人员张海玲为了“长功”,用砖头砸死年仅6个月的女儿;200710月,天津市大港油田职工、“法轮功”痴迷人员李艳忠,在家中用菜刀把6岁的女儿和6岁的外甥一并杀死;200977日,广东南雄市黄坑镇“法轮功”痴迷人员王群英为追求“圆满”自杀,自杀前还残忍地杀死6岁半的女儿。包括山东招远“全能神”邪教成员故意杀人案。不胜列举的事实,足以证明“法轮功”“全能神”等邪教所宣扬的“忍”,无不包藏着凶残暴虐的祸心和反人类、反社会的本质。

  陈明明对自己5岁的亲生女儿狠下毒手、腌尸藏匿、谎报假警,真是匪夷所思,这种泯灭人性、践踏良知的罪行,让世人又一次看清了“法轮功”的邪恶。就连小学生都知道,真善美的反面是假恶丑。陈明明、李洪志之流兜售的所谓“真善忍”,不过是被扭曲和异化了的假恶毒。李洪志及其一众弟子们还在自欺欺人地沿街叫卖“法轮功”,真不知道他们的脸皮厚到什么程度。 

 

[网络编辑:政法委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