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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谭建刚等五名同志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
发布时间:2017-08-29 08:40  来源:市政府  【字体: 】  浏览次数:
  

本网讯   近日,市政府为表彰先进,弘扬正气,根据《宝鸡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,决定授予谭建刚、周永海、袁加宝、马晓莉、杨璐五名同志“宝鸡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”荣誉称号,并各奖励2万元。

2016年11月25日6时20分左右,一辆车号为宁CD0683的油罐车从宝鸡驶往汉中途中,在凤县境内省道212油房沟段发生侧翻事故,载有30吨异辛烷的罐体侧翻破裂,大量异辛烷泄漏,随时有爆炸的可能,司机盛某因重伤被困车内,同车人员赵某因多处受伤躺在路边。危急关头,路过此地的宝运集团凤县分公司经理谭建刚、凤县坪坎镇银母寺村党支部书记周永海、宝运集团凤县分公司职工袁加宝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凤县支公司职工马晓莉和杨璐等五人,冒着生命危险,合力将被困司机盛某成功救出,并及时联系将盛某、赵某送往医院救治。

谭建刚等五名同志在他人遇险时,临危不惧,挺身而出,充分体现了他们见义勇为、救死扶伤的优秀品质和心系社会、无私奉献的高尚风范。市政府号召,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他们学习,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,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突发灾害事故作斗争,为打造“平安宝鸡”、全面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作出积极贡献。

[网络编辑:杨瑞]